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2026-01-29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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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杨仁忠


创新创造是文化繁荣兴盛的不竭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作为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重大任务,明确了改革路径和具体举措。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战略任务,为“十五五”时期扎实推进文化强国建设指明了方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深刻把握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和实践路径,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一、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重大意义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体制机制是文化创新创造的制度根基,决定着文化资源能否高效配置、文化成果能否有效转化、文化活力能否充分激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不移将文化体制改革引向深入,不断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既是对文化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应有之义。

这是遵循文化发展规律、释放文化生产力的内在要求。创新创造是文化的生命力所在。中华文明之所以生生不息、绵延不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顺时应势、推陈出新。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文化体制机制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文化生产力的发展不断调整完善。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数字技术深刻改变着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的各个环节,文化发展的技术基础、传播格局、消费模式都在发生深刻变化。若体制机制不能与时俱进,就会成为束缚文化创新创造的桎梏。只有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打破固有制度的束缚和障碍,才能顺应文化发展规律,为文化领域提供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发展环境,释放文化创新创造的巨大潜能。

这是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发挥人民文化创造主体作用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文化是重要因素”。人民群众既是文化的享有者,也是文化的创造者。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多元。特别是大众知识水平的提高和互联网的普及,精神文化需求发生深刻变化,人们不再仅仅满足于享受精神文化产品,还要参与文化创作生产,在完整真实的精神文化生活过程中获得精神满足、提升思想境界。这些变化给文化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也对文化体制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为广大人民群众搭建广阔的文化创造舞台,才能实现满足人民文化需求与促进人民文化创造的有机统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这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的时代要求。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竞争更加复杂激烈。这种竞争不仅是经济、科技、军事等硬实力的较量,更是文化、制度等软实力的博弈。随着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中国与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不断加深,但同时也面临着更加频繁的文化碰撞,乃至更加激烈的思想文化竞争。“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等现象依然存在,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与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还不相称。只有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创新文化产品“走出去”路径,才能更好地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不断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使中华文明对人类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二、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基本要求

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必须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传承保护与活化利用、文化发展与科技赋能相统一,确保文化创新创造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必须坚持党对文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确保文化创新创造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同时,人民群众既是文化的享有者,也是文化的创造者,蕴藏着无穷的创造潜力,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激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文化创新创造作为重要着力点。要通过制度设计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文化治理效能,把人民群众的创造热情转化为文化发展动能,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持续提升文化领导力量和实践主体力量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文化产品既有商品属性,更有意识形态属性,这决定了必须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当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发生冲突时,经济效益必须服从社会效益,决不能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放弃文化产品的价值导向,使文艺沦为市场的奴隶。当然,强调社会效益优先,并不意味着排斥经济效益。从文化发展实践看,真正的精品力作往往既能启迪思想、温润心灵,又能赢得市场、创造价值。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关键在于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使创作者既有精神激励、又有物质保障,从而形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文化生态。

坚持传承保护与活化利用相统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推动文化创新创造的深厚根基和不竭源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历史最好的继承就是创造新的历史,对人类文明最大的礼敬就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必须正确处理传承保护与活化利用的关系。传承保护是活化利用的前提,没有对文化遗产的敬畏之心和保护之责,活化利用就会失去根基,甚至造成对文化资源的破坏性开发;活化利用是传承保护的延伸,只有让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活、走进人民群众,才能使其真正焕发生机,实现“活态传承”。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统一整体,“守得住”才能“活起来”,“活起来”才能更好地“传下去”,要通过制度设计实现传承保护与活化利用的有效衔接,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焕发时代光彩。

坚持文化发展与科技赋能相统一。科技是文化创新创造的强大引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和科技融合,既催生了新的文化业态、延伸了文化产业链,又集聚了大量创新人才,是朝阳产业,大有前途。”当前,以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为代表的新技术正在深刻重塑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的全链条,为文化创新创造开辟了广阔空间。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必须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快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科技是一把“双刃剑”,要主动纠治与数字技术伴生的虚假信息泛滥、文化碎片化与浅表化、过度娱乐化等弊端,在科技赋能中坚守文化本真,让科技更好地服务于文化的创新创造。

三、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实践路径

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必须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关键抓手,从文化管理、生产经营、公共服务、遗产保护、国际传播等多个维度协同发力,让一切文化创新创造源泉充分涌流。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优化创新创造的制度环境。文化管理体制是文化创新创造的制度基础,直接关系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激发与释放。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原则,理顺党政部门、事业单位、文化市场的关系,明确各主体的职责边界;深化文化领域行政审批备案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降低制度性成本;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体制机制,消除机制性梗阻,推动文化与经济、科技、教育等深度融合;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创新数字时代文化市场监管政策,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监管效能,为文化创新创造营造公平有序的制度环境。

健全文化生产经营机制,释放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要健全文化产业体系,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增强其核心竞争力;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依法保护民营文化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培育一批有实力有活力的文化市场主体;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建设高标准文化市场体系,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高效流动;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培育新的文化产业增长点。

优化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人民群众既是文化发展成果的享有者,也是文化创新创造的主体。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着力解决城乡间、区域间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不平衡问题;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让偏远地区群众也能便捷享受高品质文化服务;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和产品服务供给;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围绕提高文化原创能力,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推出更多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精品力作。

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厚植创新创造根基。文化遗产蕴藏着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卓越智慧和共同记忆,是文化创新创造的深厚根基。要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机制;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坚决遏制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维护文化遗产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深化文化遗产价值研究阐释,准确提炼并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全面推进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推动文化遗产与科技、旅游等深度融合,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将文化遗产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高质量发展优势。

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提升文化影响力。一个国家的发展兴盛,必然要求文化传播力、文明影响力大幅提升。要完善国际传播体制机制,加强国际传播重点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国际传播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参与国际传播工作;创新传播载体和方式,用好新媒体手段,支持社交媒体平台国际化发展,有效拓展国际传播渠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深入挖掘和提炼中华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与世界意义的理念,提升讲好中国故事的能力,让更多国外受众易于理解、乐于接受;完善人文交流机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人文交流合作,鼓励更多文化企业和优秀文化产品走向世界,不断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和影响力。


(作者系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天津师范大学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执行院长、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