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3年2月28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庆恩为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任命李清为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王芸、王泽庆、王洪海、王魁臣、刘向锋、刘凯华、李连元、杨春武、宋杨、张亮、高树彬、温武瑞、魏继红为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2月28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姚泉江、陈东杰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免去柴慈明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张亮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
免去张嘉华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王洪海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马建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王芸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办公室主任。
免去严定中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温武瑞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免去孙元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高树彬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主任。
任命苑广睿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梁宝明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室主任职务。
免去聂伦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3年2月28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孟庆松为天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任命戴永康为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荆洪阳为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朱玉兵为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任命尹继辉为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命刘广理为天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衡晓帆为天津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朱峰为天津市民政局局长。
任命王红卫为天津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吴丽祥为天津市财政局局长。
任命沈超为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陈勇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任命史津为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任命蔺雪峰为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任命刘峰为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志楠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文运为天津市水务局局长。
任命金汇江为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
任命孙剑楠为天津市商务局局长。
任命张剑为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任命雷平为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孙宏波为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命张军武为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命张健为天津市审计局局长。
任命栾建章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任命戴东强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2月28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薛广庆、周承光、高震为天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安长海的天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3年2月28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勇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命郝树龙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命张长山为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3年2月28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吴立群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3年2月28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金小慧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
任命刘博法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
任命刘在青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2月28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侯智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韩鲁红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王建军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金小慧、刘博法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刘在青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